一、确定接收单位
党员须提前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确认接收资格,并准确获取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介绍信抬头)、党支部名称等信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金年会jinnianhuicom毕业生党员教育及组织关系转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明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原则:
1.已落实工作/学习单位:
(1)单位已建立党组织:转入单位党组织。
(2)单位未建立党组织:转入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3)或随同人事档案转入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暂未落实工作单位:
(1)转入本人户籍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2)转入本人居住地街道/乡镇党组织。
(3)或随同人事档案转入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登记转移信息
党员填写《大健康与管理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见学院毕业生党员微信群公告),完成后联系群管理员申请开具介绍信。
三、开具介绍信
学院党委工作人员依据登记表信息,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集中开具介绍信,并同步更新转接状态。党员可随时在登记表中查询介绍信开具情况及转接进度。
四、转递党员档案
1.转递途径:党员联系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转递党员档案复印件,供接收单位审查。
2.办理时限:请于毕业当年6月20日前完成办理党员档案复印等相关手续。
3.盖章封装:档案复印件以支部为单位,到一教B204办公室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复印件专用章,领取档案袋、封条完成封装。
4.档案说明:党员档案原件应随人事档案一并转递,严禁本人自带。预备党员、接收单位要求审查原件的正式党员,可转递党员档案原件,并附转递通知单。
五、审查接收
党员及时联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完成党员档案(或复印件)审查及组织关系接收。若档案存疑,参照《大健康与管理学院发展党员组织材料问题处理指南》/gsx/info/1142/6944.htm处理。
六、提交回执
接收单位完成接收后,学院党委工作人员在登记表更新转移状态,党支部组织委员填写党员档案转递回执。
七、附则
本指南由中共金年会jinnianhuicom大健康与管理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联系人:戚莉霞(大健康与管理学院党委组织委员)
联系电话:18515539990(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qilixia@gzgs.edu.cn
中共金年会jinnianhuicom大健康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