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26 点击数: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金年会官网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规范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及规范管理范围

(一)清理范围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清理范围为2017年-2022年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批准立项且至今未结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不含德育专项和党建专项,详见附件1)。本批次清理范围内平台、项目不再受理延期申请;未达到验收条件或未按期完成结项验收的,按规定予以撤项处理。

(二)常态化规范管理范围

2023年及以后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不含德育专项和党建专项,详见附件2)。此类项目若不能如期完成,须在项目完成时间提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两年(文件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逾期将不予结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请各单位组织专人,会同项目负责人对清单内所有科研平台与项目逐项全面核实。若存在名单有误、项目执行状态与实际不符等情况,请于2026年11月3日中午12:00前联系科研处冯巧娟老师完成信息更正。

二、结题材料相关要求

结题验收材料要求参照《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市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团队、平台)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见网址:/kyc/info/1155/2710.htm)。

1.如达到立项单位结题要求,但未达到学校规定结题要求的可先按照上级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同时提交《金年会jinnianhuicom经费使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2.无法按期完成结项的平台、项目,须填写撤销建议汇总表,按流程办理撤项手续。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科研平台、科研团队:2026年11月16日中午12:00前报送。

2.科研项目:2026年11月24日中午12:00前报送。

(二)报送要求

1.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题材料、《结题一览表》(excel版,详见附件4)、《撤销建议表》excel版(如有)和盖章签字PDF版一同发送科研处邮箱,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2026年教育厅清理平台和项目结题材料(共计XX项)。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2.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将结题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份数)、《结题一览表》(一式1份)和《撤销建议表》(如有,一式1份),报送到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不接收个人直接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对照附件清单逐项摸排,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平台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做到不漏项、不错项。

2.项目负责人要严肃对待科研项目管理规定,主动梳理研究成果情况,能结项的按期提交验收;确实无法完成的要如实填报撤项材料,不得拖延不报。

3.各单位要建立省教育厅平台项目常态化跟踪提醒机制,对2023年及以后立项的平台项目,提前跟踪进度,指导负责人规范办理延期、结项等手续,防范超期撤项风险。


联系人:冯巧娟;电子邮箱:gzgsgzs@163.com;办公地址:花都校区办公楼208室;联系电话:020-86928190,内线:890


附件:1.2017-2022年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名单

2.2023-2025年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规划办批准立项的科研平台和项目名单

3.金年会jinnianhuicom经费使用承诺书

4.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结题一览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科研平台和科研项目清理及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撤销建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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