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金年会jinnianhuicom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广工商发[2025]155号)等文件精神,经民主推荐与组织审议,现成立学院学生监督小组,并将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赵老师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2026年9月13日(共3天)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40337053
办公地点:语言与人文楼402
邮箱:1175441370@qq.com
语言与人文学院
2026年9月11日